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汇进锋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天通汇苑食府(招牌:美食城;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西一区60号楼101)冰箱未及时除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合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桥福园黄焖鸡米饭过桥米线;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西街5-01至5-5号1层5-1号)食品从业人员未戴工作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民为民餐饮店(招牌:七月美食兰州老马食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楼自庄村107号)涉嫌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已立案调查。
4、北京大食代餐饮有限公司北苑分店(招牌:大食代;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6号龙德时代广场二层家乐福天通苑店内NO.A)粗加工水池混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5、北京小馋鱼儿餐饮店(招牌:馋鱼儿;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兰各庄村177号内3号-1〈临时〉)擅自改变经营条件。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中联丽青餐饮有限公司(招牌:驴肉火烧;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东沙各庄村〈中联万家超市东侧第一家〉)凉菜间内有未清洗的蔬菜。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小辛庄飘香餐饮店(招牌:黄桥烧饼;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27号-04〈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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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检查 监督 餐饮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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