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海关总署对伊朗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3批次冻带鱼)

海关总署对伊朗2家企业采取紧急预防性措施(3批次冻带鱼)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因从进口自伊朗3批次冻带鱼的4个外包装样本和1个内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伊朗水产品生产企业Safar asadi refrigerator and fishery product(注册编号为7061)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Akiba Marine Products(注册编号为959)的产品进口申报2周。

TAGS:带鱼 核酸 食品安全 预防 进口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五部门联合督导!保定市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提升行动
下一篇: 临沂市莒南县又有3家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因存在“八不”行为被查处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