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 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深圳市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喜荟城第二分店涉嫌广告违法被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据悉,深圳市奈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喜荟城第二分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局罚款1499元。
TAGS:
食品安全 监管 监督 餐饮 广告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农业农村部部署进一步做好“三秋”机械化生产
下一篇: 甘肃省武山县洛门市场监管所开展中秋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