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第四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第四批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按照省市联动指挥部统筹部署,贵阳市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加强重要民生领域商品和防疫物资的监督检查,严查价格、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坚决从快从重查处价格、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现向社会公布第四批价格等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修文县裕英便利店涉嫌销售腐烂变质西红柿立案调查。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该便利店销售腐烂变质西红柿26.8千克,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
 
  二、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阳县伍某蔬菜店未执行明码标价、涉嫌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开阳县伍某蔬菜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多种蔬菜未明码标价,该行为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该店蒜苗售价为每斤12元至22元不等,进价为每斤8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三、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贵州晖阳商贸有限公司开阳第二分公司涉嫌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贵州晖阳商贸有限公司开阳第二分公司检查中发现,该店菠菜售价每斤8.98元,进价每斤4.6元;蒜苗售价每斤9.88元,进价每斤5.6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四、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开阳县红翠冷品批发部未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进行当场行政处罚。执法人员对开阳县红翠冷品批发部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进购冷冻鸡翅中未查验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开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对该商户处以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五、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好又多超市涉嫌哄抬价格立案调查。根据群众投诉举报,执法人员对好又多超市检查时发现,顾客提供的标签条形码验证显示该超市销售豇豆售价每斤9.8元,经查验该批豇豆进价每斤6元,该行为涉嫌哄抬价格。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欢迎广大消费者加强监督,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价格违法行为等,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并保存好票据、图片、视频等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TAGS:食品安全 疫情 监管 监督 检查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永州市冷水滩区开展2022年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和饮用水安全联合督查
下一篇: 《儿童果蔬汁饮料》等三项团体标准通过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