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六部门关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工作部署,推进正在开展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能力提升行动,确保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三年整治行动实现预定目标,9月13日下午,全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联席视频会议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漳州市在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15个分会场,市、县(区)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商务、海洋与渔业及供销社等六部门共169人参会。
通过参加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下阶段重点工作方向。
01 要提高站位,把握形势,切实增强开展整治行动的思想自觉
农村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今年是三年整治行动收官之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对照群众期待,压实各方责任,着力攻坚克难,下更大力气、某更大突破、求更大成效,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和智力水平。
02 要紧盯目标,强化落实,推动整治行动抓实见效
整治行动已进入最后攻坚和巩固提升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标本兼治,一手抓攻坚克难、一手抓巩固提高,加快推动整治行动各项工作落实。
03 要总结提升,健全机制,巩固整治行动工作成果
各地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积极构建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长效机制,净化农村生产经营环境,切实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漳州市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全面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保障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一是抓准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先照后证”要求,严查合法主体资格,严把食品安全许可条件。督促生产经营者加强生产经营过程管理,按要求强化进货查验、原料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标识、销售等环节管理,切实提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二是抓整治,强化靶向精准发力。重点检有无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及侵权仿冒等问题食品,从严头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今年以来,我市累计完成证照不全整改65家,完成农村农(集)贸市场整改16个,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2户,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1张,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130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1081.95公斤,罚没金额399.8327万元,全力保障农村食品“舌尖上的安全”。三是重宣传,强化浓厚氛围营造。结合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双创”活动,通过制作微视频、口袋书、LED大屏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加强宣贯,全面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守法意识。累计组织开展相关食品安全宣传16场次,受众人群5300余人次。制作我市食品安全白皮书,宣传农村食品安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工作重点及成效。联合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第三届食品安全论坛暨食品安全培训基地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校师生代表等参加,传递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正能量。
下一步,漳州市将按照省联席视频会会议精神,持续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着力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梳理总结,查缺补漏,切实保障好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供稿|食品流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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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伪劣 食品安全 监管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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