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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攻坚行动成效显著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近年来,乌兰察布市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趋势。
 
  开展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专项提升行动。加强食源性疾病、食品中有害物质、环境污染物、食品相关产品等风险监测,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由市卫健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培训和宣传,三年来累计完成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监测各480份。全市161家哨点医院和卫生院与社区服务中心共上报食源性疾病3303例,采集样本644份,阳性数99份,检出率15.37%。
 
  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持续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产品,淘汰高风险产品,加快推进重度污染区域退出食用农产品种植。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每年对重金属行业排放企业进行排查;农牧部门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行为,坚决遏制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配合自治区完成全市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工作。近三年来,全市累计立案查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42起,处罚金额4.5万元;开展农药减量行动,全市农药使用量2019年634.2吨,2020年602.5吨,2021年592.55吨,呈现逐年下降态势。
 
  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提升行动。乌兰察布市现有婴配乳粉生产企业1家,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按规定完成年度风险评定工作,根据动态调整后的风险分级结果,突出监管重点,按照确定的监管频次开展日常监管,自查报告率及体系检查达到100%。
 
  深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提升行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要求,三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开展春秋季、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印发《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推动校园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信息公开、校领导陪餐、食堂食品原料公开招标和定点采购等制度。全市240个学校,244个餐厅全部实行“4D”管理模式,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出动执法人员21288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4500辆次,严厉打击校园及其周边超市、食杂店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检查校园及其周边餐饮单位6552余家,有力保障了校园师生的餐饮食品安全。
 
  深化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贩、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经营主体、农村牧区集贸市场作为治理重点,开展集中大检查3次,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089户次,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
 
  深化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计划(2018-2020年)》要求,截至今年6月,我市餐饮企业风险分级率达到95.28%,明厨亮灶率达到89.79%。严格执行《网络订餐管理办法》,全市20家网络订餐相关业务网站全部完成备案。
 
  深化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保健食品领域非法生产经营、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突出问题,共检查生产单位9家次,检查经营单位1559家次,发现问题271项,责令整改271家,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举办科普宣传63场次,发放宣传单14890余份。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印发《乌兰察布市“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0年》,针对群众关心的粮食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等问题,近三年采样188份(其中:小麦45份、玉米119份、杂粮24份),涉及全市旗县29个次、乡镇58个次。严格落实《乌兰察布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近三年轮换小麦25000吨、玉米27000吨。每年开展库存粮食质量检查,三年来扦样检验粮食样品共105份(其中:小麦73份、玉米32份),抽检结果显示库存粮符合质量要求。多年库存检查结果显示,我市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高于25%,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100%。
 
  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不准进口”要求,对未获准入的国家(地区)的食品和应获得注册而未获得注册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一律不准进口。积极落实集宁海关出口食品风险监测计划,2019-2022年共开展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9批次(其中出口食品3批次)。
 
  深化“双创一建”示范引领行动。2016年乌兰察布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列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第三批试点城市以来,党政主要领导坚持“党政同责”,落实“一岗双责”,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乌兰察布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城动员大会,统筹推进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个(丰镇市、商都县),自治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4个(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察右后旗、化德县)。
 
  图文来源/食品安全协调科

TAGS: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 安全事故 监管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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