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渭县“食为天”凉皮店,经抽样检查凉皮的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10月20日,通渭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调查。
通渭县“食为天”凉皮店,经营地址位于甘肃省通渭县平襄镇文庙街77-105号,从事凉皮、牛筋面的制售经营。经检查发现该店还存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的违法行为,我局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从业人员立即进行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立即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持证守法经营。
对其生产经营未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此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日常消费时可以查看经营者经营场所是否悬挂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应的经营许可证,尽量在卫生状况良好的场所购买食品和就餐。通渭县市场监管局将聚焦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来源:通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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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抽样 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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