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推动“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
一是抓好“食安国创”。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成创城自评、社会公示和初评申请,协调召开市食安委会议暨创城领导小组会议,调整市创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印发创城“示范引领”评价细则,完成创城“示范引领”选择项目填报,省食安委向国务院食安办推荐合肥市开展创城国家验收。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成立推进落实“两个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合肥市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包保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制定市领导包保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方案,部署各级食安办对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干部和获证有效期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摸底。截至目前,共梳理出各级主体近9.5万户,其中A级191户、B级878户、C级5064户、D级88116户,对应的包保领导干部分别为12人、176人、1440人、7473人,并按照层级对应原则,形成了责任清单,明确了任务清单。
三是建设“食安安徽”品牌。组织开展2022年“食安安徽”品牌认证申报工作,2022年共申报食用农产品生产者3家,食品生产企业20家,食品流通企业7家,餐饮服务企业27家,食品生产园区1家,餐饮街区1家,食品安全小镇1家。
四是实施“守查保”专项行动。成立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深化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实行分片包保制度,每月不少于一次督查。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检查各类食品相关企业113364户,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风险问题数8063个,完成处置数7920个,完成处置比例98.23%。
五是创新食安智慧监管。创新开发及全面应用“合肥食安协管”掌上工作系统,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日常工作内容标准化、任务清单化、数据可视化、协管智慧化。截至目前,本年度各县区已巡查23464家次,历史巡查总次数41295家次。
六是强化食安社会共治。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共招募“合肥市食品安全志愿者志愿服务证”1423人。推进食品安全责任险工作,积极探索银行、保险公司、企业多方合作购买食责险新模式,截止目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已实现食安责任险全覆盖购买,网络餐饮、重点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餐饮集中区购买食责险比例均有较大突破,食责险购买比例位于全省前列。
七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印发《合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工作方案》。在全市部分地铁站点、电梯LED屏、公交车、合肥新闻广播、抖音、公众号等投放创建宣传视频或海报。举办合肥市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暨“关注食药安全,关爱大众健康”公益进社区活动。开展“食药安全大讲堂”进社区活动20场次。与市教育局联合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短视频大赛暨“食安合肥创城宣传大使”评选活动。制作印发创建宣传海报、宣传折页、宣传视频等宣传折页7万份,创城宣传海报2万份,美团及饿了么宣传用品5万余份。小作坊、食品摊贩、小卖部、小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5万余份。
2023年,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一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建立完善地方党政领导分层分级包保工作机制,对全市9.5万余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全覆盖、每季度至少一次督导,有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及安徽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各项工作。
三是继续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按照总局部署,此项行动持续到2023年4月底。对全市食品安全进行动态的隐患排查整治,每半月进行一次调度,保障食品安全形势平稳。
四是继续抓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按照《合肥市贯彻落实“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加强培训引导,鼓励县区出台奖补政策,计划新培育创成“食安安徽”品牌5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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