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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第一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近期,我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优源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驿站大食堂;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立汤路58号酒店配楼401-2)将粗加工场所设置于通往卫生间的通道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半塔桂霞小吃店(招牌:凉皮;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507号院5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红鸣面食有限公司(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村南祥和龙锦农贸市场内门脸房28、29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昌阳忠云商贸有限公司(招牌:五肉联;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村西大街20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倪氏好运来食品有限公司(招牌:好运来蛋糕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市场〈西贯市村商业街好运来蛋糕房〉)操作间水池未做到专用。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6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

TAGS:食品安全 检查 监督 餐饮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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