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深圳宝安机场海关在进境旅检渠道查获违规携带进境燕窝,目前案件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深圳宝安机场海关关员通过X光机对一架入境航班进行行李查验时,发现一名旅客携带的2个泡沫箱过机图像存在异常,随即对该名旅客所有行李物品进行开箱查验。经查验,在其泡沫箱内查获10袋散装无包装和标识标牌的燕窝,净重10千克。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等动物产品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所列的禁止携带和邮寄进境物。进境前需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持输出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证书向海关申报,经检疫查验合格后方可进境。
TAGS:
进境 食品安全 海关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食品人看食品事——2022食品行业十大热门词汇候选词汇(11)槟榔下架
下一篇: 安徽3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涉及豆角、梭子蟹和黑芝麻核桃黑豆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