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资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自2月16日起,咸阳市质检所组织开展生产、流通领域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
此次抽检,市质检所积极履行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和担当,认真遵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产品抽查实施方案和细则等规定,严格落实“双随机”工作机制,确保抽检分离。将抽样人员分为两组分别前往宝鸡、杨凌、汉中等地市,对当地6个农资生产厂家及5个经销门店所生产销售的复肥、农用薄膜、苹果育果纸袋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
截至目前,共抽取18个批次,检验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咸阳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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