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您的位置:首页 > 食品资讯 > 中国食品 > 总局答复|职业打假买临期食品等过期后再购买正常产品并进行索赔如何进行处理

总局答复|职业打假买临期食品等过期后再购买正常产品并进行索赔如何进行处理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问:
 
  总局领导你好,作为一名基层监管人员,现遇到如下问题不知如何处理,希望总局领导提供指导意见:我辖区一超市遇到团伙职业打假人,他们购买临期食品等过期后再购买一次正常产品,因其手里有消费小票和过期食品,其向超市索取赔偿,第一次索取1000元,超市赔付,现在团伙再次进行索赔,要求赔偿三千,如其进行举报,其有消费证明和过期食品,应如何处理,请总局领导指导。
 
  答:
 
  针对敲诈勒索行为,一是建议相对人报警;二是我们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移送公安机关。此外,我们要向相对人讲清楚,提示或者要求他们在销售票据、销售记录、出库记录等方面更加细化,且认真记录;还要建议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建立临期食品专柜,或予以显著标识。
 
  回复部门: 执法稽查局时间:2023-04-14
 

TAGS:食品 食品安全 过期 监管 监督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平顶山市召开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
下一篇: 香港食安中心:进口预先包装即食松茸饭可能含致敏物(椰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