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选派食品相关领域技术专家为衡水市、邢台市有关职能部门和企业人员开展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线上线下宣贯,对企业关注的质量安全制度化管理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受到广泛点赞与好评。
据悉,《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及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在开展宣贯培训的基础上,将充分发挥食品相关领域的技术优势,针对企业安全生产需求,全链条评估企业程序文件、厂房设备及物料、生产安全规范性、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质量状况,“一企一策”制定质量提升措施,促进企业生产经营规范发展。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具备170个食品相关产品的1800余项检验能力。该院牵头制定了两项食品相关产品领域的团体标准,已于近日发布实施,主要涉及《食品接触材料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塑料瓶》《食品接触材料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 密胺塑料餐具》。标准结合河北省内企业产品特点,对食品接触材料标签标识和使用说明技术规范进行了详细规定,填补了国内技术空白,促进了产业质量提升。(毛延锋、李晨曦、刘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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