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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3年第15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京顺聚鑫餐厅(招牌名称:金手勺)
 
  存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不符合,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问题。违反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2
 
  北京潭烨轩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安徽牛肉板面王)
 
  存在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3
 
  北京巴乡味园饭庄(招牌名称:巴乡味园饭庄)
 
  存在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要求进行信息公示的问题。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4
 
  北京松香顺饭庄(招牌名称:西域美食)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5
 
  北京冰都缘食府(招牌名称:老马拉面)
 
  存在使用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容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

TAGS:食品安全 食堂 餐厅 监督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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