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发布《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指引》,明确和细化了包括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在内的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压紧压实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其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为首都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食品集中交易市场作为农产品流通的中心环节,是百姓的“菜篮子”“米袋子”,是城市供应和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组成。《指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进行了梳理,从经营主体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角度出发,在人员管理、场所环境和经营条件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经营过程控制等四个方面作出22项具体要求。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指导我市食品集中交易市场按照《指引》要求,持续细化、完善其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将继续依法依规推进市场合规治理,进一步规范市场主办方和场内商户经营行为。
(供稿:食品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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