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通州区12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万红百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刘记家常菜)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2、北京西集鼎香食府(招牌名称:李连贵熏肉大饼)
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生产经营控制(无防鼠挡板)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3、北京满金园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满圆薄春饼(通州万达店))
存在食品原材料与废弃物距离近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存在冷冻食品储存温度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4、彤盈互饮(北京)饮料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沪上阿姨鲜果店(领展店))
存在从事接触入口食品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5、北京邢通达顺通便民商贸有限公司海量分公司
存在后厨环境不整洁、食品贮存环境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存在食品生熟混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6、北京欢乐时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欢乐英雄)
存在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保存相关凭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7、北京金月小吃店(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操作间环境卫生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8、北京市漷县保怀烧饼店(招牌名称:早点)
存在操作间环境卫生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9、北京梦邦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香满园-黄焖鸡米饭)
存在后厨脏乱差、垃圾桶未盖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0、北京天旭饭店
存在从事接触入口食品人员未取得健康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1、北京易万鸿餐饮店
存在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12、北京福兰德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福兰德(龙旺庄店))
存在食品加工操作间脏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整改、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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