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益生菌原料都必须按照《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进行安全性评价吗?
答:是的,保健食品原料需按《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和《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进行安全性毒理学的检验与评价,其中《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安全性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年版)》规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用细菌、丝状真菌(子实体除外)和酵母的安全性评价中的致病性(毒力)检验与评价程序和方法,适用于保健食品原料用菌种(包括保健食品配方用及原料生产用菌种)的致病性检验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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