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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被查处的餐饮单位(2023年第七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2023年4月10日-4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餐饮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海淀区23家餐饮门店进行了依法查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
 
  北京冯氏和顺斋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冯氏和顺斋)
 
  存在厨房用具没有定位存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2
 
  北京海云馨酒家
 
  (招牌名称:天天串吧)
 
  存在厨房用具没有定位存放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3
 
  北京萨莉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联想桥店
 
  (招牌名称:萨莉亚)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
 
  北京五彩云霞餐饮店
 
  (招牌名称:安徽牛肉板面)
 
  存在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
 
  北京来音客餐饮管理中心音乐酒屋
 
  (招牌名称:唱吧麦颂)
 
  存在进货台账不全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
 
  北京众品赞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和合谷)
 
  存在垃圾桶未加盖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
 
  北京巴蜀印象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巴蜀印象)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
 
  北京妈妈臻香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关公故里刀削面)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
 
  北京巳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包子铺)
 
  存在未主动提示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经营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
 
  北京旺和华顺餐饮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粉姐姐)
 
  存在未主动提示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
 
  北京墩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墩儿大碗宽面)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2
 
  北京山河缘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3
 
  北京圆海山庄渡假村
 
  (招牌名称:大觉闻道老兵卷带鱼)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4
 
  北京鸿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胡同串串)
 
  存在餐具消毒与原材料粗加工水池混用、后厨环境不卫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5
 
  北京西西里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莲宝路店
 
  (招牌名称:北平盛世)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食品经营人员未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6
 
  北京盛财顺商贸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三才堂菜站)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7
 
  北京水清园酒家
 
  (招牌名称:三才堂粮店)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8
 
  北京德龙正兴小吃店
 
  (招牌名称:德龙正兴美食街)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19
 
  北京鼎泰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招牌名称:鼎泰轩美食城)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0
 
  青年时尚(北京)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青年时尚美食城)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1
 
  北京幸福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招牌名称:好适口)
 
  存在食品处理区内从业人员留长指甲的行为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2
 
  北京悦途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肖家河分店
 
  (招牌名称:驴世家驴肉火烧)
 
  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3
 
  北京上河桥头鱼火锅有限责任公司
 
  (招牌名称:上河桥头鱼火锅)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来 源: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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