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地方、部门和企业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我市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两书一函”(即《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责任督促落实制度,针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症开方下药,以推动责任落实。
约谈通知书是对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等需要被约谈的情形的,由市食药安委或市食药安办发出《约谈通知书》,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整改通知书是对在督导检查和评议考核中发现县市区或市属开发区存在较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或其他需要整改的情形的,由市食药安委或市食药安办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提醒敦促函是对县市区或市属开发区存在食品药品安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推进缓慢等需要提醒的情形的,由市食药安委或市食药安办发出《提醒敦促函》,提醒敦促其采取积极措施改进工作或抓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整治。
我市已将“两书一函”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并相应扣减年度评议分值。(撰稿:陈媛媛 审稿:郭敬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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