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
局持续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加大对连锁餐厅、“网红”餐厅、美食城、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餐饮单位的检查力度,现将近期结果公示如下:
01
北京品铱商贸中心(招牌名称:早餐)
存在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2
北京盛鑫顺达餐饮店(招牌名称:东北烧烤)
存在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3
北京闽渝合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沙县小吃)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4
北京超级兄弟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青城山下)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05
北京赶小海餐厅(招牌名称:牛肉拉面)
存在未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06
北京王全小吃部(招牌名称:山西面馆)
存在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者超出许可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问题。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
07
北京琼京酒家(招牌名称:琼京酒家)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稿:餐饮服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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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食堂 餐厅 监督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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