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你好!本人拟经营三文鱼生、虾生、贝类等生食海产品分切销售,现场仅将三文鱼、虾、贝类清洗干净后进行分切并装盒进行销售,不另作加工,客人购买时会附赠小包酱油及芥末酱,请问是否需要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如需申请的话,经营项目需如何选择?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在集中交易市场内现场分割销售三文鱼、虾、贝类的行为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物质,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仍属于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二、不在集中交易市场内经营三文鱼生、虾生、贝类等生食海产品,应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应是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项目应是其他类食品销售。目前,食品经营许可已下放各地市,具体的食品经营许可事项请径向所在经营地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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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产品 广东 食品安全 三文鱼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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