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酒精度8.5%vol度的白葡萄酒是否需要标注保质期 请贵局给予明确答复。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规定,“4.3.1 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等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TAGS:
保质期 广东 食品安全 葡萄酒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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