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辰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鼎顶海鲜自助;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18号II段1至2层2-110二层)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停止该单位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北京小辛庄你型我塑理发店(招牌:绝味烤面筋;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9号-4〈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华璐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成都火锅;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西大街22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小辛庄忠梅小吃店(招牌:过桥米线;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43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半塔美美小吃店(招牌:山西面馆;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28号院8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王玉恒小吃店(招牌:羊肉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回龙观西大街35号院2号楼1层120)现场超项经营凉菜。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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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检查 监督 餐饮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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