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组织开展了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为自查整改和全面检查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开展为期一个月自查整改,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函》、提供样灯、动员市场主办方等方式督促经营户自查自纠,主动更换;第二阶段开展全面检查并“回头看”,检查覆盖辖区内1个农批市场、3个农贸市场及各中、大型超市,执法人员逐一督促更换照明设施,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现已全部完成换灯工作。
截至目前,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张贴、发放《提醒函》50余份,坚决杜绝辖区市场主体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以“美颜”效果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下一步,分局将加强监管巡查,防止“生鲜灯”死灰复燃,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如有发现经营者使用“生鲜灯”的情况,也可拨打12315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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