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焦士滨小吃店(招牌:山东馒头;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4号-02〈临时〉)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2、北京旦旦小吃店(招牌:兰州拉面大盘鸡;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魏窑村48号院1号〈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3、北京绿树恒通科技有限公司(招牌:东道煮串串香;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中心南街〈西贯市临街7号-2〉)现场超范围经营麻辣烫。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4、北京昌阳郑恒东面食销售店(招牌:红姐烧饼店;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西贯市村商业街〈临32号〉)餐具未保洁存放。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小辛庄福星照相店(招牌:熟食凉菜;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57号-13〈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半截塔和平蔬菜店(招牌:强哥铜锅涮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半截塔村427号院1号〈临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昌阳七彩虹商店(招牌:贯市坊;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阳坊村西大街〈新华书店对面〉)现场超范围经营凉菜。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8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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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检查 监督 餐饮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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