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开展以来,全省上下高度重视,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和建设产业“四地”的具体实践,强化组织领导、注重目标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为稳步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体系。按照“两个责任”“一年打基础、两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工作目标,将“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作为否决项纳入青海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压实层级责任;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青海省委平安青海建设平时考核,采取月度报送、季度评估等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建立食品安全“两书一函”制度;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对各市州政府工作进展、排名、完成率等情况进行全省通报;用好督查手段,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检查、重要节点督查等,不定期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促。今年以来,发现问题5600余个,跟进落实180个,责令整改37个,立案查处3起。
强化目标引领,规范落细落实。把“两个责任”落实与示范创建、评议考核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促,创新实行“1335”工作法,对照工作法要求,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推进实施,“一年打基础”的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先后编印了《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文件资料汇编》《青海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文件资料汇编》《青海省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干部工作手册》等作为工具书全省配发,明确工作规范,因地制宜推行包保干部“亮证督导”,不折不扣地把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到每一名包保干部、每一个包保主体。
强化教育培训,发挥关键作用。在国务院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司局的支持指导下,抓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紧盯责任悬空、难以落地的薄弱环节,将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青海省党政领导干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专题培训,开展线上线下专题培训40余次,实现全省市(州)、县级党政领导干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推动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管理三方责任贯通协同,把“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到监管末梢。
强化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结合食品安全业态特点、风险状况、管理水平等实际,通过宣传培训、选人定职、健全机制、考核评估等方式,引导建立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指导企业依法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创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内嵌于食品安全管理全过程,以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实施网格化、精细化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食品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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