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近日,宿州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广泛宣传。分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发送提醒告知书,进一步扩大《办法》的覆盖面与知晓度,引导经营者认识“生鲜灯”的危害性和违法性,提升消费者对 “生鲜灯”欺骗性的认知。同时,在园区超市、水果店等经营场所发放张贴《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50余份。
加强监督检查。本次专项整治以园区商场超市、生鲜专卖店、水果店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为重点检查对象,全面排查园区内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同时督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要求其一律停用并及时更换灯具,督促经营者在月底前完成更换,还原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真本色”。
下一步,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将强化监管措施,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TAGS:
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 农产品 食用 监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青海检出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豆制品
下一篇: 海口市琼山区“三个抓手”筑牢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