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市被国务院食安办授牌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成为全国第三批,我省首批获此殊荣的城市。
近年来,合肥、马鞍山两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顶格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全面加强过程监管,筑牢安全底线;实施菜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开展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服务百姓民生;强化技术支撑,实施智慧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全面压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组建多层次社会共治队伍,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凝聚齐抓共管合力。两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向好,有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这一称号,是城市文明程度、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志,象征着城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的最高荣誉。下一步,省食安办将深化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成果,总结推广示范创建经验,持续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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