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招商食品网 “让毛孩子吃得安心,让宠物主放心”是宠物主人在挑选宠粮时遵循的最基本原则,对于宠粮成分都会经过细致的逐一筛选。然而对于成分表中“口味增强剂”这一成分,许多宠物主人甚至是宠粮从业人员却各持己见,有的认为口味增强剂就是诱食剂,宠物大量或长期积累食用后,会损害其消化系统并使宠物产生依赖性;而有的人认为“口味增强剂”是天然添加成分,对宠物是安全的。今天,好招商食品网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带大家详细了解“口味增强剂”与“诱食剂”这两种成分的区别。
口味增强剂
法规定义:
在产品中使用以《饲料原料目录》中动物水解物为主要原料复配制成的调味产品,应当在原料组成部分中以“宠物饲料复合调味料”或者“口味增强剂”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第20号》文件的附件3第六条)
解读: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
1. 在宠物食品标签中,“宠物饲料复合调味料”和“口味增强剂”指同一种物质,两种名称可以互相替代使用;
2.“口味增强剂”是“以洁净的可食用动物的肉、内脏和器官经研磨粉碎、水解获得的产品”为主要原料复配制成的调味产品。
3.动物水解物与“口味增强剂”或“宠物饲料复合调味料”不能重复标示。
诱食剂
法规定义:
法规中目前没有对该成分的成文解释,在宠物食品层面通常理解为《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中的“调味和诱食物质”(见下图)。这类物质又分为天然加工和人工合成,天然加工的比如食品用香料中的迷迭香、绿茶酊、索马甜等,而人工合成的如γ-氨基丁酸、糖精钠和谷氨酸钠等。这些调味和诱食物质在适量添加时可以改善宠物食品本身的味道,但研究表明如果过量添加或长期添加,尤其是人工合成的诱食物质则在一定程度上可引起动物挑食、消化系统疾病或过敏反应等。
解读: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总结出:
1. “诱食剂”名称的使用本身就不合规;
2. “口味增强剂”≠“诱食剂”≠“诱食物质”;
3. 调味和诱食物质分为天然加工和人工合成;
4. 调味和诱食物质在适量添加时可以改善宠物食品本身的味道,但过量添加或长期添加,尤其是人工合成诱食物质则在一定程度上可引起动物消化系统疾病或过敏反应等。
通过以上的对比讲解,相信大家对宠物食品中的“口味增强剂”和“诱食剂”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对于宠物主,在购买宠粮时能够做出更正确的选择;对于宠粮加工从业人员,要合规使用成分名称,共同维护宠物食品市场的良性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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