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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中华茶文化底蕴厚重、内涵丰富,蕴含着清和、俭约、廉洁、求真、求美等美好价值追求。但近年来,为了迎合个别市场特殊需求,加上茶叶生产企业和经营者“包装越好、溢价越高”的利益算盘,出现众多“雍容华贵”、“套娃”式的茶叶包装。许多茶叶礼盒在结束最初使命后,难以二次利用,各种填充物更是百无一用,最后只能一扔了之成为生活垃圾,造成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对此,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并明确了罚则。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已于2023年9月起实施,要求茶叶包装空隙率不能超过强制要求,包装层数不能超过4层,包装成本不能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六部门联合下发了《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系统召开工作推进会、培训会。在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对主城区,高阳、安国等县(市)茶叶过度包装治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对茶叶集中销售场所进行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37人次,检查经营户669个,查处过度包装案件15件。发放宣传资料2.3万份,开展宣传活动265场(次)。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在专项执法中发现,仍有个别经营者销售的茶叶存在过度包装违法行为。保定市莲池区某茶行销售的正岩肉桂茶叶,包装空隙率应小于等于30%。经检测,其实际销售外包装空隙率达到70.2%,超过国家标准一倍多。执法人员已责令其停止销售上述茶叶,改正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茶叶适度包装有利于商品销售和品牌塑造。但过度包装则会带来多重负面影响。重“颜值”、轻“品质”的营销理念,不利于茶叶市场的健康发展,与茶文化尚俭的意蕴背道而驰,与绿色低碳的新发展理念格格不入。茶业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要自觉做抵制食品过度包装的先行者和倡导者,更多在茶叶质量、口味上下功夫,在茶叶包装中引入更多可循环利用的环保材料,推广简化包装。广大消费者也要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明确好面子不如好里子消费理念,自觉选择简单适度的包装产品,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祛除过度包装、推进绿色消费,这既是回归和挖掘茶文化内涵的应有之义,也是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必然之举。

TAGS:发改委 食品安全 茶叶 监管 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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