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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处置通报(2023年第二十三期)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近期,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服务企业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政和中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北京政和中医医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金路6号1幢)。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2、北京满江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文立新麻辣烫;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86号院1号楼4层F4028)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3、北京老街私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老街鹤岗烧烤;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龙泽园街道三合庄村南三合庄园商贸中心D19号)后厨环境不卫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4、北京晋味面香餐厅(招牌:手擀面;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市场街1号楼7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5、北京小辛庄爱客小吃店(招牌:晨光主食;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小辛庄村128号-10〈临时〉)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6、北京合满盈小吃餐饮店(招牌:柠檬工坊;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燕平家园14号楼1至2层14-8)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7、北京佳佳爱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开花馒头;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西关城角村临127-12号)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8、北京炙盛小吃店(招牌:老北京炙子烤肉;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198号院10号楼1层105)食品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9、北京百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神奈川;经营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崔路198号院10号楼1层108)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情况下继续生产经营。违反了《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十五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1日
 
  供稿单位:餐饮科

TAGS:食品安全 检查 监督 餐饮 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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