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作为“尚俭崇信尽责 同心共护食品安全—2023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之一,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在京举办食品安全治理研究青年专家“新理念、新观点”学术交流会。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春雷现场指导并为青年专家寄语,来自有关部委研究机构、高校、学协会、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50余位青年专家学者与会,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就食品安全新业态、新模式和新挑战展开广泛交流。
李春雷教授介绍了个人学术生涯和食品安全行刑衔接领域研究成果,寄语青年学者要坚持谦虚谨慎、团结协作、专博结合、坚韧不拔、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政治站位,锤炼研学相长学以致用的学风作风,强化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学术韧性,加强己有所为协作互助的团队意识,切实在食品安全治理研究领域践行青年学者的使命和担当。
市场监管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成立食品安全治理研究青年专家委员会,旨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围绕总局加强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协同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理论政策、食品技术和监管执法实践研究交流,努力打造成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智库平台、食品安全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的智库平台、食品安全研究人才培养的智库平台、食品安全国际交流的智库平台和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的智库平台。本次“新理念、新观点”学术交流会是以发展研究中心食品安全治理研究青年专家委员会为平台举办的第一次学术交流活动。
交流会上,部分专家进行了食品安全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分享。重庆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刁雪洋认为,食品安全事件引发较大社会反响和媒体关注的实质就是因为食品安全拥有最广泛的利益相关者,需要进一步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行业自律、企业负责、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江苏省扬州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处长陈慕提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要从三个方面协同发力,一是要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避免负面舆情对行业发展的冲击,守牢特殊食品安全底线。二是要大力开展特殊食品健康教育,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维护合法权益,最终使得消费者健康获益。三是要培育壮大特食产业,进一步畅通流通渠道,特别是逐步解决特医食品进院难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审评中心审评二部副研究员刘奂辰指出,近些年来,食品产业链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速度加快,智能制造正在成为食品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未来的食品标准体系会呈现多种特点,如突出基础性和通用性、体现引领性和开放性、具有多属性和多面性等。应树立食品标准体系设计的整体观和系统观,提升食品标准体系建设的源动力和生命力。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院长尹淑涛就“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背景下高校在食品安全治理研究工作中的作用提议,一要积极参与标准制定,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二要协同做好多元治理,推动科普宣传在不同应用场景下熟化应用。三要做好人才培养,助力监管水平和效能提升。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研究员李佳洁分享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的最新研究,提出建立基于多维子目标的多中心社会共治模式。她以农村儿童食品安全治理为例,探讨构建以遏制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为目标的政府部门为中心的科层主导型共治模式、以提高农村市场安全食品供给率为目标的合规食品企业为中心的契约主导型共治模式、以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为目标的农村学校为中心的契约主导型共治模式、以提高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素养为目标的农村儿童为中心的网络主导型共治模式。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博士魏麟以“非法添加类食品安全犯罪治理疑难问题探析”为题分享了她的思考研究,她认为非法添加类食品安全犯罪的基本范畴主要包括“禁止添加类”和“限制添加类”两种,当前对于“限制添加类”非法添加行为的刑事规制缺乏明确的入罪量值,在明确科学因果关系与法律因果关系区别的基础上,探索“构建‘行—刑缓冲区’,依据司法实践推定入罪标准”和“以科学实验结果为基础,通过法律拟制实现定量规制”两种解决路径。
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研究员孙娟娟提出我国食品安全法治推进路径建议,一是从学理研究总结适配我国市场监管创新的理论支持;二是反思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中的制度性障碍,科学权衡政府行政规制的包容性与审慎性;三是在人才培养方面考虑法治教育从农场种养殖到终端消费的全程覆盖;四是坚持国际视野跟进研究食品系统下的环境、生态、食品的公正性和韧性发展。
江南大学未来食品科学中心助理研究员刘潇分享了替代蛋白资源的食用安全性及在食品产业中的应用和发展趋势,他建议根据替代蛋白不同来源和制造工艺,应重点关注替代蛋白资源的食用安全性及品质评价方法,发布相关监管框架及安全性评审指南,建立行业交流与协调机制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替代蛋白产品的名称、术语及标签/标识,加强科普宣传普及,提高消费者接受度。
优合集团优顶特研究院副院长冯冠认为,我国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针对进口前、进口中和进口后展开制度设计,进口前环节重点健全输华食品准入管理体系,优化审批管理;进口中环节应改进进出口食品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机制,有效处置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事件;进口后的后续监管期间,建议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与不合格食品信息通报机制,加强海关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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