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督促食品销售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积极营造安全祥和的节日餐饮消费环境,自12月15日开始,喀旗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元旦前食品安全流通领域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按照《食品销售安全监督检查指南》要求,对农村市场、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经营单位的许可情况、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销售和贮存过程、运输过程、人员管理、不合格食品处理、食品安全状况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查经营过期、腐败变质和“三无”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示范旗创建标准和“十四冬”食品安全保障要求等相关知识。针对食用农产品监管,要求经营者将承诺达标合格证列为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的有效凭证之一,并鼓励优先采购带证的食用农产品,同时,告诫经营者禁止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销售经营者198户次,抽检各类食品129批次,快检食用农产品302批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下一步,喀旗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食品排查抽检力度,积极维护节日期间食品市场秩序,同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广泛参与的食品监管的良好氛围,全力保障节日市场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