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一月十一日公布,中心检查一批日本进口食品时,发现当中有在受管制县份加工的水产品,怀疑违反相关《食物安全命令》,涉事产品已被中心封存,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检查相关日本进口食品批次的食物标签时,发现怀疑在《命令》发出后在千叶县加工的四箱冷藏带子,有关进口商涉嫌违反相关《命令》。」
根据该《命令》,凡源自日本东京、福岛、茨城、宫城、千叶、群马、栃木、新泻、长野和埼玉十个都/县,并在二○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或之后收获、制造、加工或包装的活生、冷冻、冷藏、干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产、海盐,以及未经加工或经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输入香港和在香港境内供应。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关当局。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向涉事进口商提出检控。调查仍然继续。
TAGS:
进口 日本 水产品 食品安全 食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太原市杏花岭区开展餐饮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下一篇: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保障“两会”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