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做好“春节”期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通辽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特殊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以人流量较大的商超、药店、母婴店为重点检查对象,重点检查特殊食品经营主体是否具备经营资质;是否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情况,是否明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是否落实保健食品“双公示”制度;婴幼儿配方乳粉、食盐经营主体是否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经营规范管理清单;特殊食品标识标签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严查加碘食盐碘含量标注,农村牧区及城乡结合部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销售或销售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严厉查处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特别是非法添加新型化学衍生物、利用网络平台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共检查经营主体559家,共发现问题12个,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经营主体限期整改,切实消除风险隐患,确保节日市场特殊食品安全。
供 稿| 特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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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安全监管 监管 消费者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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