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餐饮行业后厨前厅等接触过食品的工作人员没戴口罩手套是否违法?
答复内容: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依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14.3.2口罩和手套
14.3.2.1专间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14.3.2.2专用操作区内从事下列活动的从业人员应佩戴清洁的口罩:
a)现榨果蔬汁加工制作;
b)果蔬拼盘加工制作;
c)加工制作植物性冷食类食品(不含非发酵豆制品);
d)对预包装食品进行拆封、装盘、调味等简单加工制作后即供应的;
e)调制供消费者直接食用的调味料;
f)备餐。
14.3.2.3专用操作区内从事其他加工制作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14.3.2.4其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宜佩戴清洁的口罩。
14.3.2.5如佩戴手套,佩戴前应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手套应清洁、无破损,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过程中,应定时更换手套,出现14.4.2条款要求的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时,应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换手套。手套应存放在清洁卫生的位置,避免受到污染。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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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食品安全 监督 餐饮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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