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郎溪县梅渚市场监管所联合教育、公安、消防、应急、供电等部门深入辖区内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扎实推进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制度的建立,推进主体责任标准的落实。重点监督学校食堂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保证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督促履行自查义务,对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问题食品停止销售;食堂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确保在有效期内;购进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食品时,监督其温控设备运行情况;菜肴制作应烧熟煮透,并对食品进行留样。重点在主体责任落实有形化、具体化上下功夫。
严格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制定包保任务,压实责任。按照“包保”要求,实行“包保”责任清单制,确保“包保”企业全覆盖,全面开展“包保”巡查督查工作。
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管、教体、公安、消防、应急、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下达责令整改文书。
实行记分制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符合《记分标准》的扣分项即出具《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告知书》,将当事人信息、违法行为内容、扣分依据、执法人员等信息填入,当场送达当事人,最后将扣分内容录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台账》。记分制度将这些轻微的食品安全隐患纳入了《记分标准》中,不受行政处罚制约的项目也将受到记分制度的约束,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威信,大大提高经营者的重视程度,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该所将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进行后期跟踪,敦促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要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认真学习《郎溪县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着力打造校园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加强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TAGS:
食品安全 中小学 食堂 监管 幼儿园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查处情况公示(2024年第6期)
下一篇: 浙江检出17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白酒、粉丝、黄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