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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郎溪县梅渚市场监管所落实“两个责任”护航春季校园食品安全

来源:好招商食品网 中国食品   |  2024-04-25
   近日,郎溪县梅渚市场监管所联合教育、公安、消防、应急、供电等部门深入辖区内7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扎实推进学校食堂主体责任落实。通过制度的建立,推进主体责任标准的落实。重点监督学校食堂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保证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督促履行自查义务,对超过保质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等问题食品停止销售;食堂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确保在有效期内;购进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贮存条件要求食品时,监督其温控设备运行情况;菜肴制作应烧熟煮透,并对食品进行留样。重点在主体责任落实有形化、具体化上下功夫。

  严格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制定包保任务,压实责任。按照“包保”要求,实行“包保”责任清单制,确保“包保”企业全覆盖,全面开展“包保”巡查督查工作。

  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市场监管、教体、公安、消防、应急、供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要求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下达责令整改文书。

  实行记分制管理。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符合《记分标准》的扣分项即出具《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告知书》,将当事人信息、违法行为内容、扣分依据、执法人员等信息填入,当场送达当事人,最后将扣分内容录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台账》。记分制度将这些轻微的食品安全隐患纳入了《记分标准》中,不受行政处罚制约的项目也将受到记分制度的约束,进一步加强了执法威信,大大提高经营者的重视程度,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下一步,该所将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进行后期跟踪,敦促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要求所有学校和幼儿园认真学习《郎溪县学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规,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学校主体责任。加强学校、幼儿园负责人及从业人员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着力打造校园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队伍,加强科学监管,提高监管效率,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TAGS:食品安全 中小学 食堂 监管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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