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3月16日-3月28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4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百宜味科技有限公司西单分公司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北京周记粤港餐饮有限公司马连道分公司
存在存在餐饮具使用前未洗净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五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圣地酒家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丽都城快餐厅
存在未保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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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 专项整治 检查 监督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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