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关于主动召回不合格食品的公告
我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生产的烟台三鞭酒 (规格:1L/瓶;批次:20220426),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为了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决定主动召回该批次食品,召回等级为三级,召回起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5月10日。召回区域为山东省。
自发布公告起7个工作日内,请已经购买该批次产品的消费者不要使用,并在购买处办理退货手续,同时可凭正式购物凭证向我公司要求赔偿损失。我公司因此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食品生产企业: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徐家店镇特别工业园
法定代表: 孙曙光 召回具体负责人:赵美宁
联系电话:13053530676 邮箱: 399585365@qq.com
烟台中裕酒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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