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加强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近日,双鸭山市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体局对三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会上就《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审查细则(试行)》《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配餐管理办法》《黑龙江省校园食品配送服务指南》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日常管理的要点进行了重点强调:一是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具备相应资质,取得合法证照,且在有效期内;不得制作配送冷食类、生食类等明令禁止的食品,不得转包、分包。要与用餐单位(学校)签订合法合同,含有退出机制及相关条款,并向属地市场局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全面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除寒暑假外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实时在线。二是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要开展全面自查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程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工作,全面排查餐用具、餐箱、配送车辆清洗消毒,规范从业人员健康晨检,直接接触食品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进行操作。排查鼠虫害防治工作是否到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问题,各单位要做好记录立即整改。三是提升管理水平。要全面落实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通过先进管理体系完善操作规程、提升管理水平。
会后,三家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订了约谈书,并表示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切实保障用餐学生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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