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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特殊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设置不规范、混放销售、违规宣传、未设置消费警示用语等问题,打击违法违规销售特殊食品行为,近日,永新县市场监管局城西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特殊食品粘贴专柜贴行动。[详细]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清明、“广西三月三”假期接踵而来,祭祀扫墓、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柳州市市场监管局针对清明、“广西三月三”期间食品安全特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详细]
市民小妍在外卖平台上预订蛋糕时,发现某蛋糕品牌在离她家不远的大润发超市附近开了一家分店,便支付238元下了单。很快,商家把蛋糕送货上门。当她某天路过大润发时,却发现超市周边都没有这家蛋糕店,而外卖平台上,这家店仍在营业。小妍觉得蹊跷,将此事反映至江阴市市场监管局要塞分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核查。[详细]
消费者李女士在某餐馆用餐时点了白灼虾、鲍鱼红烧肉等菜品,结账时被收取440多元。拿到账单后,李女士发现,菜单上标价8块钱一两的虾,半斤收费68元,标价88元/份红烧肉收费208元。李女士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148元。然而,商家却以菜单未更新,虾是时令菜所以按时令价计算等理由,拒绝退款,李女士遂拨打12315投诉。[详细]
消费者王先生在某熟食店购买散装称重的熟食,商家销售时连包装盒一起称重,也未向消费者表明已经去除包装盒的重量,现场也没有公示包装盒的价格。当王先生提出这样称重多收了钱时,商家称都是这样操作的。消费者回家称了盒子的重量,按照购买的熟食价格折算,盒子就要花费4-5元一个,遂投诉。后经江阴市消保委工作人员调解,商家退还消费者多收包装盒费用。[详细]
春季来临,气温逐步升高,微生物开始大量繁殖,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东营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春季购买生鲜食品应仔细谨慎,安全第一。[详细]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守护儿童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双鸭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3·15”专题消费警示,温馨提醒广大家长,购买儿童食品、玩具,应把好安全关。[详细]
元宵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也是春节期间的一个重要节日。佳节将近,元宵(汤圆)市场也日渐红火起来,各大商超、农贸市场琳琅满目的元宵(汤圆)成为一个亮点。为了让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购买到安全、放心的元宵(汤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消费警示。[详细]
原卫生部《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2年第13号)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织纹螺销售有关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6〕528号)明确规定:任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采购、加工和销售织纹螺。[详细]
2024年春节将至,节假日离不开美食的相伴,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过好健康、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年货、外出就餐时不要忽略这些注意事项。[详细]
2024年春节即将来临,将迎来一年中的消费高峰,为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传统佳节,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公众发布以下消费警示。[详细]
近期,不断有消费者电话咨询在使用螃蟹卡过程中出现的纠纷该如何处理。根据现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近年来的消费维权实际,蚌埠市消保委公开向社会发布螃蟹卡消费警示。[详细]
野生蘑菇虽鲜美,但食用风险极高。在国内,野生毒蘑菇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毒蘑菇中毒没有特效解毒药,毒素损害肝、肾等器官,致人伤害率和死亡率极高,给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危害。一边是蘑菇中毒事件的频繁发生和对老百姓的健康伤害,另一边则是老百姓对吃蘑菇的热衷不变和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不以为然,如何有效防控人民群众误食野生毒蘑菇而引起中毒事件的发生?这里,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再次发布“野生蘑菇消费警示”,提醒公众:采食野生蘑菇风险高,切记谨慎小心“打牙祭”,请注意以下几点。[详细]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随着节前市场食品数量、种类的大幅增加和聚餐等活动的频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势必增大。为了保障广大市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相关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如下。[详细]
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秋、国庆“双节”消费警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