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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氯苯氧乙酸钠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又称防落素。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用于豆芽是为了促进豆芽下胚轴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使豆芽更加肥嫩、粗壮,提高豆芽的产量。但由于其对人体有一定积累毒性,国家总局、原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告明确规定4-氯苯氧乙酸钠为低毒农药,要求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中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可能是由于豆芽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缩短豆芽生长周期违规使用。[详细]
7月8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微生物污染、检出非食用物质以及质量指标不达标。[详细]
为做好全市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研究分析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形势和任务,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9月8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守查保”深化行动暨食用农产品(豆芽)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详细]
甘肃省山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六步走”工作思路,深入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开展豆芽小作坊品质提升专项工作。[详细]
被告人李某在经营天津市北辰区某豆制品经营部期间,为使豆芽菜保鲜、变白,超范围使用违规化学品溶液浸泡豆芽菜,并将浸泡后的豆芽菜出售。被告人田某某帮助李某将浸泡后的豆芽菜装袋、销售。2021年8月,李某、田某某被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经检验,被扣押的待销售豆芽菜中亚硫酸盐(以S02计)残留量为0.21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详细]
4月13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4期、第5期共两期食品抽检信息,有6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详细]
近日,邵阳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以及双清、北塔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市区范围内的豆芽菜生产企业和作坊开展整治行动,切实保障老百姓“菜篮子”安全。[详细]
为了保障豆芽新鲜不腐烂,蔡某某在生产、销售的豆芽中添加混合型水剂等国家明令禁止的低毒农药,被执法人员查处。3月24日,岑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蔡某某提起公诉。[详细]
近日,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市场的韭菜、豆芽、芹菜等食用农产品开展了专项风险监测,旨在保障居民饮食安全。[详细]
为切实加强对豆芽流通环节的监管,确保广大消费者吃上“放心豆芽”。近日,张掖市甘州区市场监管局北街市场监管所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豆芽流通环节专项检查。[详细]
9月20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派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殷正德带队,协同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二级巡视员梁孟吉及相关牵头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暗访检查组,通过暗访和实地体验的方式,深入兰州市城关区畅家巷附近早餐摊点,榆中县食醋、豆芽加工厂、兴隆山附近农家乐及城关镇农贸市场,围绕省纪委重点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相关工作落实开展暗访检查。[详细]
5月6日,纳雍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被告王某和被告张某某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两案,二人均被判决支付高倍赔偿金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详细]
为切实规范食用豆芽生产加工秩序,进一步提高食用豆芽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全省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排部署,甘肃省陇南市市场监管系统聚焦食用豆芽问题乱象,厘清思路,压实责任,深入推进食用豆芽专项整治工作,全力保障老百姓餐桌上的安全。[详细]
为杜绝不合格豆芽流入市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安排部署,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在年内第四次组织开展豆芽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检查和监督抽检。[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