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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惠州市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分析研判食品安全形势,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市食药安办组织召开2023年惠州市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暨形势会商会(第二期)。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参加会议。[详细]
2023年,陕西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力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33大类食品193246批次样品,所检项目全部合格的188067批次,不合格的5179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7.32%。[详细]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关键。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依法查处一批企业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典型案件,以最严的监管切实维护公众饮食安全,现将部分案例予以公布。[详细]
为帮助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提示如下。[详细]
为深入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60号令),进一步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企业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推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见成效。11月2日至3日,枣庄市局在市局机关12楼会议室举办全市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衍耀主持培训并讲话。[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11月6日,三亚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2023年度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详细]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云南省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1家经营单位。[详细]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云南省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5家经营单位。[详细]
为进一步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依法有效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甘肃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制定了《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详细]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期),涉及金华市1家生产经营单位。[详细]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2期),其中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无锡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 。[详细]
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食品接触材料的风险评估”的支持下,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以下简称“食品评估中心”)积极响应可持续发展战略,针对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原级循环利用的安全性、必要性和可行性开展系统研究,取得阶段性成果。项目初步提出我国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的风险管理建议,形成我国食品接触用再生塑料材料及制品安全性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细]
为降低饮用自制保健酒带来的食品安全风险,山东省莒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如下提示。[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近期,靖远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详细]
为进一步督促指导食品生产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根据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安排,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系统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集中帮扶活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监管人员175人次,帮扶食品生产主体152家,解决问题205个,帮助企业进一步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改善生产条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引导食品生产主体打造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