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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等9家单位申报的非洲猪瘟病毒(P72/CD2v/MGF)三重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等2种兽药产品注册,并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细]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局组织专家对华南农业大学、安徽赛如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青岛海华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丘美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华南农业大学1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安徽赛如分析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的13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详细]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天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等27家单位申报的猪传染性胸膜肺炎基因工程亚单位疫苗(ApxII、Oml–1、Oml–7)等9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工艺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今年以来,仁怀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对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现对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详细]
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调味品、乳制品、糕点、蛋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大类食品3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问题有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合格等。[详细]
北京渔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等28家企业申请注销了兽药生产许可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注销上述28家企业的440个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自其兽药生产许可证注销之日起执行,具体日期可通过中国兽药信息网(www.ivdc.org.cn)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进行查询。[详细]
9月13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问题。[详细]
9月8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详细]
近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5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6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质量指标、其他污染等问题。[详细]
2022年7月19日,欧盟发布(EU) 2022/1255《指定保留用于治疗人类某些感染的抗菌剂或抗菌剂组》,明确治疗人类某些感染的抗菌剂,包括抗生素类药物(头孢洛林等)、抗病毒类药物(奥司他韦等)以及一种抗原虫药物(硝唑尼特)。法规中明确指出,列出的抗菌剂不得用于兽药产品中,同时禁止在动物体内使用含有所列任何抗菌剂的人用药品。该法规于2023年2月9日正式实施。该法规的发布直接影响着动物源性食品的出口,为了保证产品顺利出口,规避出口风险,食品伙伴网对该法规进行了解读。[详细]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近期组织抽检27类食品共1419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样品23批次,发现的主要问题为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质量指标不合格等。[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8个大类813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等。[详细]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饲料中风险物质的目标物筛查与确认 液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检测方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详细]
8月24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3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详细]
为提高青海玉树牧民牦牛养殖技术水平,发掘牦牛产品新型加工技术,提高牧民养殖综合收入。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联合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等国内科研单位组成国家乡村振兴曲麻莱县科技特派团,赴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曲麻莱县、治多县开展乡村振兴科技帮扶活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