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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豆制品共930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921批次,不合格9批次。[详细]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我区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餐饮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9大类食品66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7批次,发现的问题主要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和其他指标超标。[详细]
近期,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内生产经营的11大类食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乳原料),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2182批次。其中,抽检实物质量合格样品2144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38批次。[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抽检样品共计257批次,其中合格256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详细]
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食糖、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9个大类884批次样品,发现的主要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等。[详细]
为深入推进国民营养计划和健康中国合理膳食行动,促进形成合理的居民膳食结构,按照有关消费量测算结果和后续工作安排,2024年要围绕“合理膳食、健康生活”主题,聚焦居民突出的饮食消费不合理情况,着力减少食用油、增加豆及豆制品、奶及奶制品消费等,加大针对性科普宣传。为此,国民营养健康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减油、增豆、加奶”核心信息。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使用。[详细]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5大类食品,包括: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饮料。抽检样品共计257批次,其中合格255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苯醚甲环唑、甲硝唑)。[详细]
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116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15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出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共759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判定,合格752批次,不合格7批次。[详细]
2023年8月10日上午,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发酵性豆制品(臭豆腐)风险防控座谈会,广泛听取企业代表、监管部门的困点、难点、意见和建议。[详细]
4月19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9期通告,检出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6大类食品17批次样品不合格。[详细]
关于豌豆组织蛋白位于配料表最后一位的产品是否可以执行豆制品标准GB2712的疑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详细]
为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1月16日,铅山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豆制品生产企业检查,加强豆制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督促辖区内生产场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详细]
1月17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第2期通告,通报豆制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饮料,酒类6大类6批次食品不合格,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超标的问题。[详细]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豆制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保持“河街腐竹”这一特色食品,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月15日,许昌市建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51家获证豆制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和豆制品加工作坊开展集中约谈。[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