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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开学后师生们的饮食安全,菏泽市市场监管局提前行动、靠前监督,对部分学校的厨房、食堂以及校外供餐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详细]
2月7日,新学期伊始,为确保广大师生吃得安心、吃得放心,新余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对全市托幼机构、中小学校园及周边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共同为全市师生饮食安全保驾护航。[详细]
元宵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衡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科学饮食消费、合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详细]
兔年伊始,又到开学季,为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安庆市教育体局和安庆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校园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校外供餐单位,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共同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详细]
春季学期开学在即,为保证师生饮食安全,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分别深入辖区学校开展“守护开学第一餐”活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详细]
2023年春季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校园食品安全提示如下。[详细]
元宵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阖家团圆、亲朋聚会。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平安的节日,邯郸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科学饮食消费、合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详细]
2023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创造良好、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详细]
2022年,柳州市柳城县在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中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切实有效推动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持续擦亮“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金字招牌。全年共办结食品安全案件210件,涉案金额200多万元,案件办结率95.45%,连续两年位列全市各县区食品安全案件办结数首位。[详细]
为防范化解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强化旅游景区重点场所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兔年春节期间,扬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多措并举,做好春节食品安全保障。[详细]
“野味”是民间的说法,就是野外抓捕到的动物,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土里钻的,一些人抱着猎奇的心态和相信民间中流传“野味大补”的说法。可食用野生动物不仅可能对身体有害,还涉及违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于2020年修订通过,条例明确禁食所有人工繁育饲养陆生野生动物及水生野生动物。[详细]
1月30日,安徽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部署自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春季开学期间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详细]
2022年3月21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194-22号批准通告,制订极低能量饮食标准草案。[详细]
春季开学在即,为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学校及广大师生作如下提示。[详细]
当前,正值冬季旅游高峰,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鸡西市市场监管局现发布食品销售安全提示,提醒旅游景区及周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食品销售者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