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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济南市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依法严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服务保障民生,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公布部分典型案例。[详细]
为保障汛期灾后地区食品安全,连日来,北京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对区内食品经营主体的提示提醒和监督检查,切实压实主体责任,全力保障辖区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详细]
“螃蟹绑大草”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而且破坏了正常有序的市场秩序。厦门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整治全市销售水产品称重专项工作中违法行为查处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水产品的捆扎绳重量不得超过水产品自重的5%。[详细]
北京门头沟区市场监管局自“打击整治食品违法犯罪治乱除害五大战役(2023)专项执法行动”启动以来,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强党建、稳秩序、促发展、保平安”工作主线,强化“主动执法、系统执法、综合执法”理念,全力整顿和规范全区食品行业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详细]
为全面做好2023年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8月21日,肥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秋季开学食品安全培训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市教体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教工站、市电信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分管校长(园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200余人参加会议。[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统一现场核查工作标准,提高核查人员专业水平,8月22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在南昌举办了全省校园食堂食品经营许可业务视频培训班。[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摊贩经营秩序,保证食品安全,近日,宜春靖安县市场监管局结合双创工作,组织执法人员集中开展了食品小摊贩专项整治行动。[详细]
8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军出席会议并讲话。[详细]
8月23日,肥城市领导李彬带队督导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两个责任”落实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孟宪栋及相关镇街区负责同志陪同检查。[详细]
2023年第一季度,广东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2902批次,不合格1119批次,监督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为1.78%。[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养老院、机关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全面提升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省市场监管局会同教育厅、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详细]
2024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等47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6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标准将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实施。新版标准修订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在旧版标准GB2760-2014基础上,增加了“营养强化剂”,还修订了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的有关内容。[详细]
8月15日,宜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包春燕带队深入袁州区督导检查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及校园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工作情况。宜春市局党组成员温捍东随同督查,区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家清陪同督查。[详细]
本研究运用数理统计分析法和归纳法,以国家注册保护的柑橘类地理标志产品为基础数据,分析了近20年来我国柑橘类地理标志产品数量、区域分布、产品类别、申请主体类型、专用标志使用、标准制定、国际互认等情况,以及地理标志发展存在的地理标志资源挖掘不够、区域品牌影响力参差不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重视不够、市场监管有待加强、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尚未形成、行业协会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等问题。[详细]
为帮助企业顺利出口,迅速打开国际市场,龙湖海关监管服务“两手抓”,一方面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核查,保障企业产品持续符合安全要求,另一方面积极指导企业运用“单一窗口”、无纸化报关等便利,提高通关效率。[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