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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安康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围绕“促发展拉高线、保安全守底线”工作目标,强化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促进特殊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详细]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食品伙伴网汇总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3日,国家及地方发布的有关于保健食品相关的法规及草案,主要包括通告公告、议案以及解读等。为行业从业者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详细]
2023年11月22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西安召开部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行政指导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育民参加会议并讲话。[详细]
11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营养保健食品行业协会、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济南举办“食安护航-保健食品政策新规解读公开课”。[详细]
2024年3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21个产品。[详细]
关于保健食品、运动营养食品是否可以作为散装食品销售的咨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详细]
10月13日-14日,由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母婴营养专业委员会联合江苏省营养学会、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盐城市卫健委等单位主办的2023首届全国母婴营养学术大会在盐城市召开。[详细]
根据《关于发布人参等3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57号),市场监管总局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3月7日对《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详细]
2024年3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4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
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特殊食品领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细化行业准入办理措施,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法规修订情况,我局对原《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陕西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稿)》,就相关保健食品经营备案、以“拟备案保健食品”申请生产许可等内容进行明确,现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详细]
为搭建校企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我省食品产业“产学研”深度融合,提升我省食品产业的竞争力、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全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11月20日,江西省食品安全办、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食品协会、江西省营养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在南昌联合主办江西省食品“产学研”对接交流活动。[详细]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北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2023年6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公告》依法明确了备案性质、备案范围、办理流程、企业主体法定责任等,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公告》实施5个多月成效初显。[详细]
特定保健食品是指特定人群通过摄取该类产品后达到产品标示的特定保健目的的食品,其上市前必须经过日本消费者厅的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审查。日本2023年上半年获批的特定保健用食品共有5款,食品伙伴网将其梳理如下,以便为中国保健食品的研发提供借鉴。[详细]
11月20日,由江西省食品安全办、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食品协会、江西省营养保健食品化妆品协会联合主办的2023年江西省食品安全与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论坛)在南昌召开。[详细]
2024年3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布了6条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