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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聊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教育与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聊城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详细]
2023年12月28日,《稻渔综合种养通用技术要求》(GB/T 43508-2023)(以下简称《通用技术要求》)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0号公告发布(点击了解详情),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详细]
为提高餐饮外卖店的环境卫生,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安排部署,在呼和浩特市范围内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行动。[详细]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第二届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授奖的决定》(国市监科财发〔2023〕109号),公布了第二届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由市食药检院牵头,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参与申报的《食品中掺杂掺假及非法添加检测技术研究及应用》获得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三等奖。南京市食药检院继获得总局第一届市场监管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之后,再次获得该项科技奖励。[详细]
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理工作是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关键环节,是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手段,今年以来,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取得实效,持续净化食品生产经营市场环境,西安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灞桥大队采取五项不合格食品后处理措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详细]
2023年12月28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指南》系列市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引导规范全市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走深走实。[详细]
为护航“十四冬”赛事顺利举办,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十四冬”食品安全监管的指示精神和工作要求,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工作调度会,精心组织餐饮服务监管人员,自12月以来多次实地督导,对呼和浩特市“十四冬”接待酒店及周边餐饮单位进行了食品安全检查。[详细]
为进一步做好十四届全国冬季运动会、呼和浩特冰雪节及2024年春节期间食品流通安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让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1月4日,呼和浩特清水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详细]
为进一步鼓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格局,东营市市场监管局把食品安全“你点我检”作为深化“监管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大集等方式,将食品安全“你点我检”带到百姓身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详细]
2024年元月2日12时开始,先后有60余名群众出现发热、腹痛、腹泻等症状,陆续到医疗机构就诊。我局立即会同卫健、公安等部门展开调查,均为元月1日中午喜耀饭店就餐人员。经对涉事场所环境及相关食品取样检验,初步确定为大肠杆菌和沙门氏菌混合感染。目前,已责令涉事饭店停业整改,就诊人员身体状况平稳,除少数留观外,其余经治疗后自行返回家中。[详细]
廊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与构建社会主义市场体制、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主体资格公示、食品质量、整体形象、自律行为”标准,以农村地区食品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为重点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摸清农村食品批发商底数5家,农村食品统一配送渠道的食品经营企业3家。组织食品经营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培训及观摩活动3次。按照《农村规范化食品经营店评价标准》,推行“1234”管理标准,创建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化示范店184个。实施“五度”做法,全力推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再上新台阶。[详细]
为确保节日期间上栗县食品安全,萍乡市上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元旦节前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把食品安全关。[详细]
按照“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要求,昆明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紧紧围绕民生消费热点和社会焦点,严厉打击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餐桌上的安全”。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广大餐饮服务提供者自觉守法经营,震慑违法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详细]
为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村食品店守法规范经营,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详细]
2024年元旦、春节假期将至,群体性用餐增多,患食源性疾病风险也可能增加。为让公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提示,倡导减盐、减油、减糖的健康饮食消费理念,提醒广大消费者欢度佳节之际,注意食品安全。[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