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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了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3-2023)是对《熟肉制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3-2003)的修订,新标准规定了熟肉制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卫生要求,将于2024年9月6日实施。食品伙伴网将2023版与现行有效的2003版主要变化点进行梳理分析,供参考。[详细]
2023年11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6号公布《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详细]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提升我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水平,济南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加大监督力度,强化日常检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详细]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江苏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详细]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加大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近日,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详细]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监管处监督检查信息通告(2023年10月)。[详细]
为有效遏制茶叶过度包装现象,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健康发展,2023年4月以来,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茶叶经营主体1371家,责令限期改正4户,组织标准宣贯11场次,组织培训391人次。现公布第一期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典型案例。[详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中,涉及四川省1批次不合格食品。[详细]
为加强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监督管理,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任务,10月13日,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食品安全抽检承检机构行政指导暨约谈会。市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吕怒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四级调研员刘安生及承担全市抽检任务的9家承检机构负责人和业务经理参加会议。[详细]
为保障小作坊食品安全,进一步理顺食品小作坊登记与监管工作的有效衔接,使登记与监管形成合力,在前期基层调研基础上,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行政审批局统筹协调、精心部署,在全省率先建立衡水市食品小作坊登记与监管协调联动机制。[详细]
诸城市市场监管局三个强化抓牢学校用餐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强化风险自查;二是强化监督管理;三是强化制度建设。[详细]
蚌埠市现有校外供餐单位18家,日供餐量约14万份。因消费群体特殊、餐次产量大、周转环节多等原因,食品安全风险较高。近日,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用信息公开、家长参与、公开评比等方法,促进校外供餐单位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保障供餐安全。[详细]
2023年12月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更新了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涉及208个产品。[详细]
关于咨询执行受托方标准的产品,委托方能否公开受托方的执行标准信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答复。[详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决定即日起废止《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DB31/2015-2013)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冷鲜鸡生产经营卫生规范》(DB31/2022-2014)。[详细]